政策规定

2017年溧阳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作者: 点击次数:377 发布时间:2018-02-0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7年溧阳市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目标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为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维护广大农民机手合法权益,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监督检查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17〕35号)、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苏农机行〔2015〕3号)、《关于调整2017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4号)、《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6号)等。   三、监督检查对象   乡镇农机和财政部门、购机者、补贴机具产销企业。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1. 档案管理情况。农机购置补贴受理、信息公示、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相关档案资料归集、管理要规范。   2.严格审核补贴对象。重点检查乡镇政策告知、公开信息,公平公正审核农机补贴对象情况。   3.补贴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等规定执行情况,补贴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流程是否执行、环节有无漏洞、信息是否公开、发放是否到位等。   (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1.补贴机具核实和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监管情况。对投诉集中、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苏农机行〔2017〕7号),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   2.对单台补贴额度较高的机具,连续多年享受补贴的对象,以及享受补贴机具数量多、金额大的购机者进行重点审核抽查和跟踪监管。   (三)信息公开和补贴资金管理   1.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程序等宣传工作和信息公开情况。   2.及时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规范操作并按时结算兑付农机补贴资金。   五、工作安排   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重点督查和延伸绩效管理考评等方式开展。   (一)自查(全年)   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二)重点检查(6-10月)   在上半年农机化重点工作督查的基础上,市农林局、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至少抽查5户连续多年享受补贴的对象,以及享受补贴机具数量多、金额大的购机者;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抽查5户购机户;抽查2家农机经销商。   (三)延伸绩效管理考评(11-12月)   按照农业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要求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办法》(试行)(苏农机行〔2016〕21号),开展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核,全面评估各地工作成效。及时完成自评工作,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延伸到乡镇。   (四)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全年)   市级会同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联合进行调查处理。各镇对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负责查处本区域内的举报投诉案件。         附表:   1、2017年溧阳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表(乡镇)   2、2017年溧阳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表(经销商)   3、2017年溧阳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表(购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