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溧阳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公告
作者: 点击次数:321 发布时间:2018-02-0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省农机局、财政厅文件精神,我市财政、农机两部门结合溧阳实际,吃透文件精神,掌握评价方法,明确确定财政局农业科、农林局农机科为绩效评价的工作责任科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溧阳市2016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溧农发[2016]67号),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标准、对象进行明确,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告示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确定办法,进一步明确市、镇两级农机、财政两部门的各自工作职责,并就做好购机补贴工作提出详细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现将2016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2016年,全市新增:联合收割机43台;插秧机102台;大中型拖拉机122台;烘干机242台。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实际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1224.552万元,按照实施进度要求,我市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溧阳市农民586户购机1039台,补贴金额达1632.406万元(溧阳市财政局垫付407.854万元)。
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乡镇情况表
序号
乡镇名
补贴台数
补贴资金
1
溧城镇
44
72.74
2
埭头镇
20
25.178
3
上黄镇
17
45.914
4
别桥镇
122
170.018
5
天目湖镇
33
61.352
6
戴埠镇
38
35.065
7
南渡镇
158
253.853
8
社渚镇
177
176.088
9
上兴镇
304
538.191
10
竹箦镇
74
157.496
11
昆仑街办
52
96.511
合计
1039
1632.406
溧阳市农林局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