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管理自评报告
作者: 点击次数:313 发布时间:2017-06-0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年,按照省局要求,我市农机、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动态管理、逐级考评的原则,提高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情况说明
(一)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制度:
我市建立了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等专项制度。2016年5月溧阳市农机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溧阳市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全市农机补贴工作责任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投诉信访管理制、绩效考核制度、补贴系统操作制度等进行了完善修改。
(二)重点工作
2.宏观指导:
成立了农林(机)、财政两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各镇农机购置补贴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邀请局监察室主任全程参与,对重点补贴机具、重点推广机具进行明确并优先补贴政策得以落实。分别为《溧阳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领导小组名单》、《关于2016年市级农机化发展资金重点扶持范围和补助标准的通知》(溧农发[2016]85号)。为保证补贴资金安全,提高了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与市农机主管部门签订补贴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廉政监督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围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绘制业务流程图,查找风险控制点,实施防控管理;从政策制定、补贴资金分配到机具监管等重要事项,实行会议议事审核制度,并接受部门纪检组、监察室跟踪监督。5月份将省印制的《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材料》及时发放到各镇,加强各地廉政风险警示教育。
通过协商本级财政,安排了6万元作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及新机具现场示范(见文件《关于2016年市级农机化发展资金重点扶持范围和补助标准的通知》(溧农发[2016]85号)。
3.信息公开:
将省局印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文件汇编、政策宣传手册、程序挂图、补贴额一览表、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等宣传材料,推动制度上墙、手册到人。我市还利用“平安农机通”平台,发送购机补贴相关政策、操作流程和补贴工作动态,向广大农民机手宣传补贴政策。各地也通过信息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报刊专版、发放明白纸和接受媒体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通过组织现场会、演示会和培训会、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率。我市在溧阳市农林信息网上开设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要求设置统一格式。及时公开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户购机信息、实施结算进度、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适时更新补贴动态。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享受补贴的购机农户相关信息和全年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在网站上公示,接受监督。
4、监督检查:
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树立法制思维,严守政策红线。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实施方案,并邀请市纪委领导作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7月份和11月份市农机局对全市经销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补贴产品公示、机具供应和售后服务以及进、销、存台账资料,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经销企业即行即改,督促其规范经营。加强对购机者和乡镇农机部门的监管,7月8日—15日、11月26日—30日,根据报账材料,严格按照省局要求,普通机具不低于检查比例、重点机具扩大比例、享受市级补贴全面查的原则对补贴机具的在位和使用进行核查,对现场安装的242台烘干机,县级进行现场查验核实率达100%。同时对乡镇补贴材料的完整性和操作程序的规范性也一并检查。推进规范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利益。
5、投诉处理:
我市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做到凡报必查,保障购机户的合法权益和政策廉洁高效实施。通过规范实施,今年,全市没有接到任何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的投诉举报。
6、补贴系统应用:
乡镇农机部门受理补贴申请时,现场核实购机者资格和补贴机具,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铭牌、见监督标识”,同时做好人机合影、登记建档,报送完整的纸质档案到市局进行存档。购机信息由乡镇录入,工作面广量大,市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改善乡镇办公条件,添置办公设备,同时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用于政策宣传、信息公示、档案建立、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7、问题整改:
第三方来溧阳对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延伸绩效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后,我市立即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了省局。2016年省局网上检查信息情况,我市也反应迅速,基本保证每次检查都在优秀范围,并在全省补贴专栏中成为示范。
(三)、资金使用:
8、资金执行与兑付:
要求乡镇农机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补贴信息公示、抽查核实机具、出具结算初审和审核意见一系列流程,及时上报补贴资金结算意见,在乡镇报送的清册与系统数据核对无误的基础上,抽查核查补贴机具,同时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报市财政局,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户手中。
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2056万元,实际使用2463.854万元,资金使用比例100%,10月份全年购机补贴结束,11月底,购机者就全部拿到了补贴款,兑付进度100%。
(四)、实施效果:
9、完成绩效目标:
提出并完成溧阳市农机购置补贴年度绩效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并延伸到乡镇。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规范实施,进一步调动了农民购机积极性,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全市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一是农机装备数量快速增长。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机装备实现量质提升,全年新增联合收割机43台,拥有量达644台;新增插秧机102台,拥有量达3013台(乘座式837台);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22台,拥有量达1539台;新增谷物烘干机242台,拥有量达748台。2016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55.9万千瓦。
二是农机作业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以上,耕作、灌溉、稻麦种植、植保、收获等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全市实现机耕(耙)面积107万亩,实现机收面积94.1万亩,其中机收三麦36.4万亩,机收水稻57.7万亩,占应收面积99.5%,完成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55.26万亩。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95.6%,其中机插率达92.5%,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稳步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96%,畜禽养殖机械化水平达73%,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达85%,林果茶机械化水平达75%。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步伐加快。
三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适应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得到快速发展。2016年,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72家,省级以上农机合作社示范社12个,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3个。农机合作社大中型机具占全市大中型机具的95%,服务组织作业面积占机械作业总面积的比例达到80%,农机作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由耕种收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延伸。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为粮食丰产、农民增收、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保障。
2016年全市用于农机化总投入达72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3100万元,全市农业机械净值达6.4亿元。
10、工作创新:
为加快我市农机化发展,年初制定了全市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方案和农机科技入户工作方案,采取机具购置作业奖励、整体乡镇推进奖励,对农机化关键环节实行重点扶持,补齐发展短板,推进粮食生产全程
机械化进程。2017年我市开展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
五、扣分项、加分项及一票否决:
1、日常工作:
我市农机部门克服任务重、人手少的矛盾,对于购置的原始档案全部按月进行归档保存,并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材料,并保证其正确性。
我市认真按文件要求上报各类材料,及时报送补贴政策实施进度、信息及工作总结。
2.出现弄虚作假行为自评情况说明:
我市没有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3.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评说明:
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溧阳市农机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