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关于印发《溧阳市201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291 发布时间:2017-05-2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溧 阳 市 农 林 局    文 件   溧 阳 市 财 政 局       溧农发〔2017〕53号      关于印发《溧阳市2017年度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按照“保重点、补短板、降定额、控过剩”的总体思路,实现“调优范围、控减定额、敞开补贴、严格监管、提升绩效”的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品目管理、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式,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切实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能。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5〕3号)、《关于调整2017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4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溧阳市201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溧阳市201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农林局    2017年4月25日